一、法律法规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十三条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;
3、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等。
二、审批范围和条件:
审批范围为《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授权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的类别。
按照业务类型不同办理条件不同,以子项目具体要求为准。
三、办理流程:
申请人向矿山所在地盟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资料,经盟市国土资源局初审通过后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核,审核通过后由盟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人颁发。
四、申报材料:
按照业务类型不同申报资料标准不同,以子项目要求为准。
五、办结时限:
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。4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,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。
六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:
按照业务类型不同收费标准不同,以子项目要求为准
七、申请表格及获取方式:
矿山所在地盟市国土资源局领取申请表。
八、咨询电话:0471-4215467
九、投诉电话:0471-6685951
十、受理地址:矿山所在地盟市国土资源局
十一、办理时间: 工作日 上午 9:00-12:00 下午 14:00-17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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