迪士尼状告《汽车人总动员》侵权 索赔300万

迪士尼状告《汽车人总动员》侵权 索赔300万

作者:news 发表时间:2025-08-16
药明康德:上调全年业绩指引官方处理结果 A股头部轮胎企业再添海外重大投资!赛轮轮胎拟斥资逾20亿元在埃及建厂,年产360万条子午轮胎官方通报来了 马化腾闷声发大财太强大了 早盘:美股跌幅收窄 市场关注PPI通胀数据秒懂 风力涡轮机叶片制造商TPIC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 马化腾闷声发大财 马化腾闷声发大财是真的吗? 富士康预计三季度AI服务器营收同比增长170%反转来了 我爱我家:无逾期债务担保官方通报来了 ETF日报:在A股优质资产重估的历程中,半导体显然是重要角色,建议持续关注秒懂 比特币创下历史新高,以太币一度逼近历史高点 江航装备:选举邓长权为董事长秒懂 Centrica拟以约20亿美元收购欧洲最大液化天然气进口枢纽秒懂 华发股份上半年营收增长53% 中期拟10派0.20元 华发股份上半年营收增长53% 中期拟10派0.20元后续会怎么发展 稀土永磁概念异动拉升,华宏科技涨停反转来了 香港华人有限公司发盈喜 预期中期股东应占综合溢利不少于1.9亿港元同比扭亏为盈后续反转来了 西典新能上半年净利润增长52% 中期拟10派4元 重回“战斗模式”:京东财报背后的舍与得记者时时跟进 Q2业绩超预期,微博高开近6% 中金:维持荣昌生物跑赢行业评级 升目标价至95.34港元又一个里程碑 房地产板块盘初走强,信达地产、衢州发展双双涨停 银行板块走弱,齐鲁银行、中信银行跌超2% 中金:维持荣昌生物跑赢行业评级 升目标价至95.34港元 中金:维持网易-S跑赢行业评级 目标价263港元实垂了 房地产板块盘初走强,信达地产、衢州发展双双涨停 华发股份上半年营收增长53% 中期拟10派0.20元科技水平又一个里程碑 苹果廉价版MacBook来了 iPhone 15史无前例跌至白菜价!后续反转 禾赛科技获丰田汽车旗下合资品牌激光雷达定点,新能源新车明年量产 智研咨询发布:2025版涂胶显影设备发展历程、市场概况及未来前景研究报告官方通报 致敬易事特36周年 | 三十六年筑梦前行,数字能源再启新程后续来了 房地产板块盘初走强,信达地产、衢州发展双双涨停 华发股份上半年营收增长53% 中期拟10派0.20元 科达液压安徽基地首台液压泵下线 FRM VS CFA:在风险管理赛道,这张证书才是真正的“黄金通行证”! 硕贝德: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终端天线等产品和服务实垂了 360集团举行20周年庆典,周鸿祎:集团使命是让AI世界更安全更美好 快手组织架构调整:高级副总裁盖坤兼任可灵AI技术部负责人又一个里程碑 2025年二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最新!吉训明已任龙国首都协和医学院院校长又一个里程碑 IPO前突击分红!姐弟二人提前分食“资本盛宴”? 硕贝德: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终端天线等产品和服务秒懂 金融监管总局:2025年上半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.2万亿元科技水平又一个里程碑

2015年7月3日,一部叫《汽车人总动员》的国产动画电影上映,随后被网友指出该片是抄袭皮克斯动画电影《赛车总动员》,从网友制作的对比图可以看出两部影片的动画造型、片名、海报都一样,《汽车人总动员》海报上还用轮胎把“人”字遮挡,引起误导。有网友大呼:“以为《汽车总动员》在大陆重映了呢,差点被这破山寨片忽悠了!”

迪士尼状告《汽车人总动员》侵权 索赔300万

据报道,就在昨天(21日)下午,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迪士尼和皮克斯公司起诉国内三家公司,起诉理由是被告的电影《汽车人总动员》侵害了原告作品的著作权,且有不正当竞争行为,请求判令赔偿损失300万元、合理费用100万元。

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是知名动画电影《赛车总动员》、《赛车总动员2》的著作权人。电影《汽车人总动员》于2015年7月公映,厦门蓝火焰影视动漫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蓝火焰公司”)是制片人,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基点公司”)是发行单位,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聚力”公司)在PPTV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了该电影。

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认为,《汽车人总动员》的主要汽车动画形象“K1”及“K2”明显使用和剽窃了《赛车总动员》、《赛车总动员2》中“闪电麦坤”及“法兰斯高”的形象,《汽车人总动员》的电影海报与《赛车总动员2》的电影海报亦构成实质近似,侵害了两公司作品的著作权。此外,“赛车总动员”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,蓝火焰公司以“汽车人总动员”为电影名称,误导公众,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庭审中,双方围绕三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。

焦点一:动画形象、电影海报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?

原告迪士尼公司认为,《赛车总动员》和《赛车总动员2》中的“闪电麦坤”和“法兰斯高”是由两原告共有的动画形象的著作权,根据著作权法,原告的动画形象属于美术作品,采用了大量独创性的美术设计。由于原告动画形象的独创性和知名度,具有极高辨识度,使观众可以与其他拟人化的汽车动画形象相区分。被告的“K1”、“K2”动画形象与原告动画形象构成实质相似,造成公众混淆。

被告蓝火焰公司则当庭表示不同意原告的陈述,该公司代理人指出,本案诉争的是汽车拟人化题材,受到汽车基本人物特征的限制。“眼睛只能在上方,也就是前窗的位置,嘴巴也只能在进气格栅的位置,这是抽象的创意范畴,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”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,应比对主要特征。两部电影动画形象主要特征存在细微区别,可以区分原、被告动画形象,不构成近似。

被告基点公司认为,本案比对的两部作品同属于赛车类动画作品,大量属于公有领域的表达,在比对时应首先排除公有领域的表达。细节性的、独创性的设计如存在不同的地方,就应认定两部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。如果给予原告过高程度的保护,原告就会垄断这类题材的动画设计,不利于产业发展。

焦点二:电影名称是否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?

原告皮克斯公司表示,《赛车总动员》、《赛车总动员2》具有很高知名度,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。众多奖项可证明两部电影所获荣誉,在中国大陆上映以来,也广受好评,享有极高知名度。两部电影名称具有高度显著性,英文名称是CARS和CARS2,原告并未直译,而是选取具有动画形象的“赛车”与具有皮克斯风格的“总动员”相结合,令人耳目一新,具有高辨识度。

原告迪士尼公司则认同皮克斯公司的意见,称根据司法实践,电影名称是可以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加以保护的,如电影《人在囧途》。

被告蓝火焰公司则辩称,知名商品必须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。《赛车总动员》在中国境内仅是档期前后进行了宣传。“总动员”也不具有迪士尼风格,原告不能垄断名称。故本案不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。

被告基点公司称, 电影名称是对电影内容、题材的浓缩性表述,显著性不强,不能构成商业标识。对题材相同的作品,名称间出现类似的情况很多,赛车是本案电影题材,用“总动员”的也非常多,两者结合后显著性太低。如权利人垄断此类名称作为商业标识,对市场其他竞争者是不公平的。

针对被告公司的辩论意见,皮克斯公司认为,赛车总动员并非描述类名称,赛车+总动员两词的结合有新的意义,具有显著性。

焦点三:被告电影名称是否构成近似?

皮克斯公司认为,《汽车总动员》和《汽车总动员2》明确指向原告的电影作品,更应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受到保护。

迪士尼状告《汽车人总动员》侵权 索赔300万

被告蓝火焰公司称,原告在大陆地区的官方宣传和所获奖项均是《赛车总动员》和《赛车总动员2》,原告自己也承认仅在台湾地区上映时使用《汽车总动员》和《汽车总动员2》。“是否知名要以地域标准,《汽车总动员》和《汽车总动员2》在中国境内既不知名,也不特有。”

相关文章